2017上半年南大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
2017上半年南大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
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,在每年的上、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,即每半年申请一次、发放一次。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,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。
我校2016上半年、2016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。
填报学位申请信息。2017年4月1日-4月5日,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,注意信息请勿填错。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6日关闭,逾期不予补办。
注①: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、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,请勿使用手机、pad等设备。
注②:360浏览器(杀毒软件)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,请暂时卸载。请考生尽量使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。
领取学位证书。所有考生务必于2017年4月22日之后领取“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”。该表届时会打印有学位证书编号,是检索与翻找证书的依据,领取证书时务必随身携带。要求考生牢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。
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28日-29日(上午8:45-12:00,下午1:00-4:30,中午休息),由本人持学位申请表、身份证原件(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)来我院现场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届时可以拍摄学位照,由考生自愿参与,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。
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。①如委托他人代领,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(缺一不可),并将两张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。②请他人代领证书的考生不再拍摄学位照。